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寶安日報
龙岗将率先出台政策保护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客家古居“活化”迎机遇
龙岗将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的政策法规,使得今后龙岗在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中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为深圳市相关方面的文物管理工作提供有益借鉴和示范。这是记者从12月29日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推介会获悉的。
此次推介会旨在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力量,来“活化”客家古民居这批不可移动文物,最终实现文物保护、提升城区形象、提高百姓生活质量等多方共赢的良好发展局面。前来参会的有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机构代表近100人。与会人员当天实地参观了位于龙岗街道的鹤湖新居和大田世居,并围绕古民居的活化与利用问题自由交流和建言献策。
作为深圳市最大的客家聚居区,龙岗共有200多处客家古民居。“以历史资源为纽带,以古民居为辐射点,构建独具魅力的‘岭南客家之都’”是龙岗区政府文物工作总体战略。近两年,该区通过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审议通过《深圳市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实施细则》、向各街道办事处拨付文物巡查经费等举措,为全区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和实践基础。
据介绍,龙岗区将积极引导和发动社会力量来共同做这件有意义有价值的工作,使客家古民居成为城市永不消失的“化石”。
《深圳侨报》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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