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朝
2014-03-17 10:57:28 来源: 中国梅县
王立朝(1922—2001年 ),曾用名林政文、陈萍英、陈平英、王平英、王秋华。1922年11月2日出生于梅县松源蒲田村。青少年时期在蒲田尚德学堂、潮安镇海小学、松源梅蕉六甲联立中学读书。1936年12月参加革命,1937年9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松源参加抗日义勇军和救国会,从事抗日救亡运动。抗日战争时期,先后担任中共松源支部书记、区委组织部长、梅县中心县委秘书、梅蕉武边区委(县级)组织部副部长兼妇女部长、永定县委青年干事、埔北(县)特派员、南委交通员、抗日游击队韩江纵队第五支队政委、第一支队政委。解放战争时期续任韩江纵队第一支队政委、中共梅蕉武埔县工委和梅蕉杭武县委书记、闽粤赣中心县委委员、梅埔地委特务队政委、梅埔地委委员、中共粤东支队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粤东地委委员、副书记,闽粤赣边纵队第一支队副政委、代司令员、中共梅州地委副书记等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兴梅军分区副政委、中共兴梅地委委员、粤东军区武装工作部副部长、粤东军区政治部副主任、武汉市公安总队政治部主任、武汉军区干部轮训大队政委、政治学院学员、广东省兵役局副局长、广州军区司令部动员部副部长、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湖南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副政委、顾问。于1983年6月离职休养。
王立朝曾于1966年2月奉派赴坦桑尼亚任民兵专家组组长,并出任解放军代表参加桑给巴尔革命节,为增进中坦两国两军友谊作出贡献。
1955年9月被授予上校军衔,1963年6月授予大校军衔。取消军衔后,于1970年起享受副军级待遇。
1957年6月荣获国防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8月荣获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77年当选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立朝离休后,积极参加党史、军史编写工作。是《广东人民武装斗争史》(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编写领导小组成员,他主持编写有《闽粤赣边纵队史》和《闽粤赣纵队第一支队史》,并担任《闽粤赣边区党史》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撰写了10多篇有关梅州地区的党史资料和纪念文章。同时,关心革命老区建设。1989年2月起任广东省老区建设研究促进会第一届常务理事,第二、三届副理事长;1989年1月起任广州地区老游击战士联谊会第一、二届常务理事、第三届副会长;1990年12月起任广州地区老游击战士联谊会兴梅分会第一届、第三届理事会会长。2001年8月年在广州病逝,终年7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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