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实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 打造国家级水生态文明示范县
2014年03月05日10:34 来源:闽西日报
日前,长汀县政府出台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这标志着该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正式启动。
据了解,长汀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范围为整个县。试点期重点建设范围为汀江流域(长汀段),区域总面积1500㎞2。试点期为2014-2016年。总投资62.8亿元,试点期内完成投资36.4亿元。
作为全国45个水土流失治理典范试点城市之一,长汀县通过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将建立牢靠的水工程体系,优美的水生态体系、现代的水管理体系和特色的水文化景观体系等四大体系。实现“四水四化”目标:提供放心水、平安水、高效水和生态水,实现水利基础设施现代化、水资源配置系统化、水利管理信息化和防洪减灾科学化。
根据长汀县自然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该县水生态文明示范点建设以汀江生态经济走廊建设为核心,统筹考虑汀江长汀段生态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形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人水和谐的“一轴两核三区六带”水生态系统总体格局,通过实施水管理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工程、水资源调配工程、节水工程等“九大工程”,推进全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将长汀打造成生态保护、景观美化,集人文历史、客家风貌为一体的国家级水生态文明示范县。(通讯员 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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