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面向社会加强反腐倡廉、奉公守法的宣传教育,营造警钟长鸣、防范未然的社会文化环境,由福建省艺术馆主办,福建省通俗文艺研究会诗联书法专业委员会承办的“艺文清韵”反腐倡廉楹联大赛活动,旨在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创作一批反腐倡廉的楹联精品,推进楹联艺术的繁荣和发展,敲响预防犯罪的警世钟。
一、组织机构 主 办:福建省艺术馆 承 办:福建省通俗文艺研究会诗联书法专业委员会 二、作品要求 1. 紧扣“反腐倡廉、奉公守法”这一主题,撰写楹联作品。要求内容切题,感情真挚,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2. 书写要求:若作品非电子版(欢迎使用电子稿),则作品内容必须用硬笔正楷书写清楚;用毛笔书写的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但必须用硬笔正楷注明作品内容。 3. 投稿数量不限,为便于登记,须一次性挂号邮寄。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4. 填写信息:请务必在作品下方用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手机号码、常用通迅地址、邮政编码。 三、评审办法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成专家评委会,制订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予以公布,经公示10天后即确定得奖楹联。 四、奖项与待遇 1. 评选: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300 元;优秀奖50名。向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 2. 在福建省文化厅官网、福建省艺术馆官网、海西联苑网、诗联书画网同时刊登《福建省首届“艺文清韵”楹联得奖作品》。 3. 举办福建省首届“艺文清韵”楹联书法作品展(时间、地点待定),获奖作品均入展。 4. 非福建省通俗文艺研究会诗联书法专业委员会会员获奖作品,具备加入福建省通俗文艺研究会诗联书法专业委员会条件之一。 五、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3年 11 月15 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福州市白马北路175号福建省艺术馆501室 收稿人:方一珊 联系电话:0591-87550876 邮 编: 350001 七、媒体支持 福建省文化厅官网 福建省艺术馆官网 诗联书画网 八、其他事项 1.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接受任何抄袭作品。 参赛过程接受举报,被认为有抄袭嫌疑的作品,要求作者说明情况,经专家评审团认定抄袭者,将公示取消其参赛资格。 2. 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 作品的使用权自报送之日起为主办方所有。 4.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5.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福建省首届“艺文清韵”楹联征稿组委会。 福建省首届“艺文清韵”楹联征稿组委会 2013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