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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维和警察(1):
联合国维和警察,安靖地球村落;
布防区法治医生,诊疗人类病狂。
福州高秋霖撰句 【联合国】 联合国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在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定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存在着一个类似于联合国的组织国际联盟,通常可以认为是联合国的前身。联合国对所有接受《联合国宪章》的义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热爱和平的国家”开放。到2008年为止,联合国共有192个成员国。
【维和警察】维和警察原属联合国的警察部队。其主要任务是在任务区保护住在国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制止违法犯罪、培训当地警察等。其组成是由联合国成员国的警察管理最高部门派遣警队组成。从2000年以来中国已向七个国家派遣了一千四百余人的维和警察。
【病狂】谓发疯。 明 沈德符《野獲编·礼部二·四贤从祀》:“ 東光病狂,衣紅衣,跣足,唱曲入朝。”《说岳全传》第四六回:“錚錚義不帝 邦昌 ,一過 燕山 轉病狂。” 刘大白《旧梦》诗:“有些人是病狂的,有些人是梦呓的。”
【布防】设防。谓布置防御兵力。 罗正纬《滦州革命纪实初稿》:“怀庆见援军至,将所辖淮军撤退,由十二标布防。” 鲁迅《且介亭杂文·病後杂谈之馀》:“我曾见他的辫子兵在北京城外布防。”
【布防区】即联合国“维和任务”布防区域
【维和】维和是指维持和维护和平与稳定的良好秩序。现代常见的有维和部队、维和任务等
【法治】谓根据法律治理国家。与“人治”相对。《晏子春秋·谏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狹于今,修法治,廣政教,以霸諸侯。”《淮南子·氾论训》:“知法治所由生,則應時而變;不知法治之源,雖循古終亂。” 邹韬奋《抗战以来》六二:“在此种惨酷压迫之情况下,法治无存,是非不论。”亦指依法处治。《史记·蒙恬列传》:“ 高 有大罪, 秦王 令蒙毅法治之。
【维和警察】中国维和警察维和警察原属联合国的警察部队。 其主要任务是在任务区保护住在国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制止违法犯罪、培训当地警察等。其组成是由联合国成员国的警察管理最高部门派遣警队组成,从2000年以来我国已向七个国家派遣了一千四百余人的维和警察。
【安靖】①使安定平静。《左传·襄公二十七年》:“畏而後上下慈和,慈和而後能安靖其國家,以事大國,所以存也。”《汉书·王莽传上》:“綱紀咸張,成在一匱,此其所以保佑聖漢,安靖元元之效也。” 宋 苏辙《代滕达道龙图苏州谢上表》之二:“臣早事三朝,誤知先帝,初睹變更之議,每陳安靖之謀。” 清 魏源 《军储篇》二:“ 張天駿藉安靖之名,爲卸責自全之地,其交部議處。”②安定平静。 宋 苏轼《与杨济甫》之一:“惟聞墳墓安靖,非 濟甫 風義之篤,何以得此?” 明 李东阳《求退录·陈情恳乞辞免恩荫疏》:“若 燕 、 齊 、 河 、 洛 之安靖以爲臣等之功,則 川 、 陝 、湖、貴之縱横,復是誰歟之過?” 清 孙枝蔚 《贞女诗》:“昔當關中亂,州邑失安靖。” 范文澜 《中国近代史》第六章第六节:“ 永福 回台南佈置海防,又推行联庄法,检举匪类,地方逐渐安靖。
【诊疗】诊脉治疗。《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十一年》:“昨公主有疾,深轸圣慈。 宗劭等诊疗之时,惟求疾愈,备施方术。” 胡三省 注:“诊,止忍翻,候脉也。疗,力照翻,治疾也。” 宋 吕陶《知渝州王叔重墓志铭》:“置医生,审方剂,督察诊疗,以救尚鬼不药之死。” 清 李渔《慎鸾交·庵遇》:“莫不是相思已甚将魂掉,欢欣太过将神耗,穷通欲变将形造,不用寻医诊疗。”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国际社会可以支配使用的一个重要手段,目的是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1988年,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维持和平的作用自此得到公认。
随着上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结束,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战略背景发生了巨大变化,维和越来越多地被用来处理有关国家国内冲突和内战,有时还涉及支持当地建立行政机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处理民事纠纷甚至是技术支援。所以虽然军事力量依然是大多数维持和平行动的主干,但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也出现了多种角色,包括行政人员和经济师、警察和法律专家、扫雷人员和选举观察员、人权监督人员以及民政与治理方面的专家、人道主义工作者及通信和宣传专家等。
由于世界形势复杂多变,国际热点各有不同,为保证维和行动达到目的并避免法律纠纷,联合国也往往根据各地的现实情况出台相关的规定,以保证维和顺利进行。就参与联合国维和的警察来说,其扮演的角色也是多种多样。他们既可能是有关国家应联合国的要求派出的,也可能是有关国家根据联合国的维和需要主动派出的;他们有的在维和任务区负责民事工作,有的则要担负防暴工作。
在联合国维和任务区,维和警察防暴队的作用介于维和部队与维和警察之间,既有武装作战能力,又有民事执法能力;既能担负武装巡逻、武装增援、武装押运和固定目标驻守等作战性质的维和任务,又能担负治安搜查、拘留逮捕、解救人质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执法性质的维和任务。
从2000年1月起,中国应联合国的请求开始向东帝汶派驻维和警察。从此,中国派出的维和警察成为中国海外维和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10月,由125人组成的中国首支赴国外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的警察防暴队抵达海地。这是中国第一次派出成建制武装性质的维和警察队伍。截至2010年1月,中国共向亚洲、欧洲、非洲和美洲的7个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1569人次。目前尚有约190名维和警察在东帝汶、利比里亚、苏丹和海地4个任务区执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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